消费金融2020回顾,2021年展望

2020年,金融消费关键新闻——

一、疫情影响

一场疫情,将2020年消费金融金融行业隐藏的诸多风险提前暴露在大众面前。

在年初疫情爆发的影响下,线下消费金融机构受到极大影响,不良攀升,随之带来的催收政策调整、产品模式调整、人员优化等,让往后的消费金融市场出现了明显分化。

在这场浪潮中,线下场景分期主力军捷信开启了全国范围内的减员优化,并启动“ALDI”2.0模式,进一步在业务环节中“去人工化”。

同样主要依靠线下业务的兴业消费金融,上半年新增放款量同比同比下降83%。

疫情,虽然暴露了风险,但也是各机构突破传统,创新业务的好时机。

当然,一波中小银行在疫情驱使下,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布局“无接触贷款”等业务,从而为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带来了更多发展机会,同样值得市场关注。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

5月的一纸《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为这些年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做了“正名”,且对助贷这一新兴的贷款合作模式开了正门。

此外,允许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合理的费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也是极具突破性的规定。

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在这一新规中看到了更多与银行合作的可能性。

这份新规中“单户互联网消费贷款额度不能超过20万元,且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规定影响了很多银行在本就艰难的疫情面前,做大余额新增。

而为了突破这一规定,一些银行机构就需要将互联网消费贷款变成带有经营性质的抵押贷款。

不难发现,今年下半年以来,许多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开始加大布局房抵贷等业务,这不仅是因为争夺优质资产,也有可能是为了突破贷款额度的限制。

三、4倍LPR-民间借贷

8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界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根据LPR市场报价计算,当前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尽管该规定针对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不是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

但市场上仍然有探讨——银行信用卡、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利率没有理由高于民间借贷,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是否也应该遵守“4倍LPR”的规定?

各地方法院针对是否按照民间借贷利率新规来判决持牌金融机构的案件,仍存在较大的分歧。

2019年的年终复盘中,新流财经还总结了一个关键词“IRR36%”,2019年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在定罪量刑时以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为基准。一时间各大互联网贷款平台纷纷将年化利率压降到IRR36%,而持牌消费金融的年化利率更是趋向IRR24%。

如今再看消费金融市场上的产品,不管多不愿意,已经有消费金融公司在默默调整产品,储备年化利率15.4%以内的资产。

从36%、24%、18%,再到15.4%……

市场在变化,唯有拥抱监管,方能长久发展。

四、助贷分润

长久以来,助贷合作中,保证金兜底合作模式使得助贷平台压力重重。今年,乐信、360数科等头部助贷平台纷纷力推“分润”合作,马上消费金融等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在和银行合作中早已转变成分润合作。

所谓分润——即助贷机构和资金方是以对客户的实收息费来进行按比例分润,一般资金方和助贷机构之间的分润比例是75%:25%,亦有65%:35%。这一模式中,助贷机构并不需要向融担缴纳保证金,但可能会设置一定的阈值。

今年一季度时,乐信采取分润模式的资金合作量占整体合作的26%,360数科按照余额口径计算,分润模式占比达到21.2%,两家均希望分润模式在年底能达到整体资金合作的一半以上。

从三季度的数据来看,360数科、乐信、信也科技的分润助贷规模分别为660亿元、483亿元和170亿元。
尽管一些中小银行风控实力不足,难以接受分润合作模式,但这仍然是助贷市场的大趋势。

五、信用支付

和助贷分润一样,信用支付成为2020年金融科技巨头争先布局的主要业务——

乐信:乐花卡360数科:微零花小赢科技:摇钱花平安消费金融:小橙卡微众银行:we2000美团:月付滴滴:月付字节跳动:放心花……

虽然花呗、白条这两大信用支付工具已经渗透进无数消费场景,但似乎并不影响新兴玩家再挤入这个市场。降利率也好,补贴商家息费也罢,金融科技巨头无非是希望通过信用支付连接更多场景,积累用户包括消费行为偏好、履约能力等信用数据。

只是,新兴的模式也要注意未来可能降临的监管。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曾公开谈到这类业务处理过程难以被穿透监管,极易引发风险跨市场传染蔓延。

六、网络小贷新规

01. 数次强调网络小贷不得跨区域经营
新规称,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02. 继续强调持牌
新规称,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03. 对控股股东要求提高
新规指出,控股股东须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04. 股权限售
伴随贷款行业风起云涌,近年来网络小贷牌照的股权交易也是暗流涌动。新规规定,要求控股股东承诺5年以内不转让所持该公司股权,这就使得各个平台不同路数拿到手中的网络小贷牌照5年内很难转手出去,这比公司IPO后的限售期限还长。

05. 放贷线上平台持股要求5%以上和与小贷注册地在同一省
网络小贷新规规定,互联网平台运营主体持有该小额贷款公司5%以上股份;互联网平台运营主体的注册地与该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06. 注册资本要求大幅提高
网络小贷新规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07. 杠杆倍数5倍
网络小贷新规规定,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08. 对借款人的借款金额限制
网络小贷新规称,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09. 给助贷和联合贷继续上紧箍咒
网络小贷新规强调,主要作为资金提供方与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其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10. 限制巨头获取的牌照数量
网络小贷新规称,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据了解,目前的放贷巨头如蚂蚁、京东和平安等等,持有网络小贷牌照数量都是3张或以上。上述规定逼迫这些平台必须注销一部分牌照才能合规。

11. 消费者保护
网络小贷新规称,业务办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价格、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在合同中载明。禁止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禁止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方式催收贷款。禁止未经授权或者同意收集、存储、使用客户信息,禁止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

七、互联网存款产品遭下架

备战年终考核,年底往往是银行揽储冲刺季,互联网存款产品是少数中小银行的揽储“利器”,但在监管屡次表态互联网存款导致无证驾驶、扰乱存款利率市场、突破地域限制、流动性隐患突出、资产端风险增加、对中小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等问题之后,一些地方监管部门也叫停了辖区内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业务后,互联网平台存款规模明显收缩。截至目前,已有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天星数科(小米金融)、京东金融、美团金融等金融科技平台纷纷下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并将停止新增发行.

八、P2P清零

11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金融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到今年11月中旬完全归零。

P2P网贷机构“归零”

刘福寿表示,目前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其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0万亿元,不良资产处置大步推进,从2017年初到今年9月末,银行业处置的不良资产超过之前八年的总和。

九、金融科技巨头上市

8月25日,蚂蚁集团在上交所/港交所递交招股书;9月11日,京东数科在上交所递交招股书;10月8日,陆金所在美国纽交所递交招股书;10月30日,陆金所在美上市;11月3日,上交所/港交所暂缓蚂蚁集团上市;……

金融科技巨头走向上市,对于金融科技市场其他玩家而言,是一大利好。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巨头企业将强者愈强,市场将出现马太效应,行业资源向头部企业倾斜。

近段时间,监管又发声,金融监管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巨头的金融科技创新之路充满机遇,也伴随不可想象的挑战。

十、巨头收揽金融牌照

4月9日,平安消费金融开业;

5月29日,小米消费金融开业;

6月5日,360集团发布公告认购金城银行30%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拿下银行牌照;

8月11日,阳光消费金融开业;

9月30日,唯品会和富邦华一银行的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筹建;

9月30日,江苏银行的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筹建;

2020年1月,拼多多通过收购付费通,获得支付牌照;

2020年9月,字节跳动通过收购合众支付,获得支付牌照;

2020年9月,携程通过上海国企东方汇融,获得支付牌照;

2020年11月,快手通过收购易联支付,获得支付牌照。……

消费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小贷公司、分期购平台和电商系金融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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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持牌为王。

监管层不止一次强调——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巨头们争相将各类金融牌照收入囊中,不过是为了开展金融活动更加合规,且被监管。

拿到牌照之后的金融布局,值得市场想象。

十一、监管沙盒铺开,试点城市项目扩容

行业不断有序出清风险之际,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不断铺开,自2019年12月底北京开启创新监管试点后呈现出加速趋势。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成都市、广州市九市(区)均先后成为“监管沙盒”试点地区,且均已发布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名单,共60个创新项目,应用范围涵盖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存证等金融惠民便企技术,涉60余家金融机构以及30多家科技公司。当前,上述城市已有发布多批次试点名单,吸纳更多有先进的金融科技项目试点跑开。

十二、金融科技应用“尝鲜”数字人民币

2020年,数字人民币进入了试点测试阶段。4月初,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指出数字人民币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随后,多家国有大行相继传出内测数字钱包的消息。今年7月以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先后与滴滴、美团、哔哩哔哩、京东金融等金融科技大公司达成合作。

比如近期在苏州市的试点中,除了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银行外,还有京东、美团以及华为、OPPO等手机厂商,多方均在其中贡献了各自的力量。可以看到,数字人民币移动应用的功能创新技术日益成熟,场景涵盖范围更广、更加丰富且规模更大,落地应用后获得了市民和商户对其交易便捷的称赞和接纳。

十三、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获批

行业“正规军”大闸正开,2020年以来,银行系的创新业务资质机构不断扩容,直销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理财子公司等主体纷纷获批筹建和开业,此外还有第二家个人征信机构“朴道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获央行受理。

具体来看,金融科技子公司方面,央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中汇金科” 。此外,今年还有农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农银金科”、中国太保旗下“太保金融科技”、汇丰银行旗下“汇丰金融科技服务公司”相继成立;今年11月27日交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交银金科”正式开业。为业界关注的直销银行方面,时隔三年之后,今年再有两家获批筹建。12月11日,由招商银行、京东数科发起的招商拓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申请获银保监会批复;12月21日,邮储银行独资的“邮惠万家银行”也获批筹建。

展望2021年——

全球疫情并不确定何时会真正结束,即便是明天结束,消费金融市场也很难立即恢复到此前的状态,后疫情时代的金融科技服务,充满发展空间,对于消费金融市场的每一个参与者而言都是机会。

展望2021年,消费金融行业会在更严厉的监管环境中前行。一切金融活动都要纳入监管,合规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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