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100年:汽车金融简史

从汽车信贷这个概念在1919年被首次提出,汽车金融的历史至今刚好经过了100年。这一期的话题,我们就聊一下汽车金融的发展历程。

激荡100年:汽车金融简史

1886年1月,一位叫卡尔•本茨的德国工程师,为自己发明的机动车申请了专利。世界上第一辆现代汽车就此诞生。而这位工程师,就是德国著名的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当汽车被发明出来之后,并不是所有人的交通福利,由于价格上的昂贵以及生产力的不足,普通人对于汽车还是处在望尘莫及的阶段。直到1908年,福特汽车公司将流水线作业引入到汽车生产,并开始发行福特T型车。生产力的提升带来了汽车价格的下降,汽车由原先850美金一辆的价钱降至360美金。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买得起汽车,但是这种改善也仅限于当时社会的中产阶级,即使是360美元的价格,底层的劳动者依然是买不起汽车的。彻底让汽车开进平常百姓家的是通用汽车公司,1919年美国通用汽车成立了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开始向汽车消费者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也就是消费者可以分期付款购买汽车了。这种新兴的购车模式,迅速得到市场响应,1927年,美国汽车市场中分期付款销售的汽车就已经占了当年销售总量的60%以上。而通用汽车也凭借自己在汽车金融领域的先手优势,刺激销量,成功超越了自己多年的竞争对手——福特汽车。

激荡100年:汽车金融简史

通用汽车第一个提出了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概念,74年之后的中国,北方兵工汽贸公司于1993年也提出了分期购买汽车的方案。当时的汽车分期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汽车经销商为主,经销商自筹资金,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服务;另一种是以汽车生产厂家为主,厂家先向经销商提供车辆,经销商再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最后经销商向厂家返还车款。但是由于缺少金融机构的支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以及风控能力的不足,因而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市场效果。之后为了刺激汽车消费需求的增长,一些汽车厂成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联合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尝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但是当时我国还没有建立个人信用系统,国内风控经验也不足,因此造成了一些严重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处境,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9月下令停止了汽车信贷业务的办理。

2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9月出台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而后央行在199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信贷消费正式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同时也有了比较可靠的政策依据。与此同时,国内一些主要的发达城市汽车消费不断提升,国有商业银行也开始重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在众多因素的推动下,国内汽车信贷消费进入了爆发阶段。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从1999年末的29亿元,增长到了2003的2000亿元。

2004年10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出台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取代《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等字样。由此,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同年8月,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成为了中国首家汽车金融公司。随后,专业化的汽车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至今,国内共相继成立了25家汽车金融公司。中国的汽车金融市场,从此开始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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