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5家网贷存管银行白名单出炉

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获悉,9月20日,中国互金协会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集中披露了25家商业银行网贷资金存管系统通过测评的声明,这也标志着首批通过测评的存管银行“白名单”正式出炉。

首批25家网贷存管银行白名单出炉

首批25家银行通过测评

从25家银行通过测评的时间来看,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5家率先于8月29日通过测评;建设银行、厦门银行、海口联合农商银行3家于9月5日通过测评;中信百信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3家于9月10日通过测评;华夏银行、武汉众邦银行等6家于9月14日通过测评;四川新网银行、恒丰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3家于9月17日通过测评;招生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华瑞银行等5家则于9月18日通过测评。

据了解,此次是按照《关于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并依据《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监管要求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实施相关标准,对申请网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商业银行实施测评后公布的结果。

亚洲财经了解到,2017年11月21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国互金协会印发《关于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通知》,针对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已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且已存在上线网贷平台的商业银行进行首批测评。测评采用评级制,在首次测评未达合规等级的商业银行可再次提交申请,再次测评机会仅一次且须自收到首次测评结果通知书的三个月之内提交。

中国互金协会在2018年9月20日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信息披露的说明》中强调,商业银行自主决定披露的信息,并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披露的信息不构成对与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合作或“声称”合作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关情况的认可,出借人、借款人等相关人员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同时,社会公众若发现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任何虚假或不实内容,可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等合法渠道进行举报。

70余家银行递交测评申请

据新浪财经报道,截至目前,向中国互金协会递交测评申请的银行已达70余家。除去首批通过测评的25家银行,还有近20余家银行已完成第二轮测评,正在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按照“合格一家、披露一家”的原则及时披露存管银行信息。

而中国互金协会也表示,根据测评流程及进展情况,后续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将及时进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相关信息的披露。

另据网贷天眼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9月20日,至少有61家银行开展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共计有836家(含问题平台)网贷平台上线网贷资金存管系统。而本次公布的白名单银行对接平台已达450家以上,其中仅海口联合农商银行、新网银行、恒丰银行、上饶银行、浙商银行5家银行便已至少对接264家网贷平台。

宜信公司副总裁、支付结算中心总经理刘恬敏表示,“首批白名单的公布,让存管业务更加规范化,网贷平台更加有规可循,会促进更多的网贷平台完成客户资金存管,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据悉,2015年6月,宜信宜人贷即与广发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合作。在此基础上,宜信又与广发银行就“宜信惠民”业务开始资金存管对接,并于2017年5月正式上线宜信惠民的广发银行资金存管。

对接银行存管并非一蹴而就

而对网贷平台而言与商业银行对接资金存管并非一蹴而就。据亚洲财经了解,从签署存管协议到系统的开发、对接、调试以及最终上线要经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以团贷网为例,早在2016年8月,团贷网就已经和合作的商业银行,即厦门银行签署了银行存管协议,并顺利进行了存管系统的开发和对接。2017年3月13日,团贷网正式上线银行存管,成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存管指引》)落地后首个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之一。

在银行存管的对接过程中,银行的各种层面的标准、技术要求等条件粗略估计有百余项,涉及资产质量、诚信质量、是否正规的经营、有没有不符合监管条例的行为等,都需要经过银行详细审核。此外,由于团贷网的交易数据比较庞大,调试也需要较多的时间。因此,团贷网和厦门银行签署存管协议后,双方存管系统的开发和对接历时半年之久,攻克了很多的技术难关和系统调试,并在《存管指引》下发后完成了最后的调试,正式上线。

团贷网方面表示,选择和厦门银行合作,取决于厦门银行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规的银行存管模式,其也是国内排名前列的城商行。为提升存管服务质量,加强合规信息披露,提供令用户更加放心的出借体验,厦门银行还于今年7月18日上线存管查询功能,厦门银行存管的所有身份证注册用户,含出借人、借款人等角色都可以查询,具体功能包括:存管账户余额、充值明细、提现明细等,自平台上线存管至今皆可查询。

三个重要节点

2017年2月23日,银监会印发《存管指引》首次明确,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只能够通过商业银行来进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具备存管人业务主体资格。考虑到《存管指引》发布以前已有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实质开展了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对于在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存管指引》按照“新老划断”原则,为已开展存管业务的平台预留了过渡期。

2017年12月8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7号),对资金存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网贷平台应当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2018年8月13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8〕63号,下称63号文)。在63号文所附108条问题清单中,对资金存管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规定。除新增资金存管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不允许透支外,还要求网贷平台在合规检查完成前上线银行存管,而仅签订存管协议但业务未上线运行或未全部上线及存管银行未通过测评将均视为未完成资金存管。

对于银行存管测评之后的行业发展道路,刘恬敏表示,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合规上线对于出借人、借款人及整个网贷行业都有深远的积极意义和长远的推动作用。“资金存管的落实,一方面更加突出借款人与出借人在借贷过程中的自愿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一方面强调了网贷平台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的诚信、自愿、公平的信息中介服务,同时银行对于客户资金的监督有利于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随着越来越多的网贷平台接入存管业务,会促进整个网贷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也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了更加安全、健康的的网络借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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